我現在F1,來美五年每年都回國探親一次。父母沒來過美國。現在準備五月份結婚邀請父母來參加婚禮順便參加我的博士畢業典禮, 就待10天左右。希望請教有經驗的前輩以下幾個問題,非常感激。 1。是以我的名義還是以老公(公民)的名義邀請比較好?如果以他的名義還說畢業典禮的事嗎? 2。也想請我哥哥來行嗎? 3。都需要準備些什麽材料?(不好意思,一點經驗也沒有) 4。是一起簽還是分開簽比較好?如果他們一起去簽,填幾張表格? 先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