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費支票應Paid to the Order of "USCIS"嗎?
大家過年好,我仍然I485 Pending, 正準備給我老婆申請EAD的延期.有各位昨天的幫助,材料準備順利.但是還有兩個問題象大家請教:
1) 申請EAD的延期是否需要提供以前F1和H1的Approval Notice和I21等.USCIS提供的填寫I765的Instruction中,似乎沒有這些要求.隻要求I485的receipt和I140的approval notice. 不知我理解是否正確?我LP的學習和工作經曆太複雜,很多材料已找不到了.
2) 申請費能否用個人支票? 是否應支付給"USCIS"?
多謝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