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40 和485 之後何時換工作合法

來源: 2004-07-01 20:55:02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我2003 年2 月份 一起遞上去的 140 和485 的申請, 一塊申請的人已經批了下來,可是我的卻要求出示公司finance report 以證明公司有足夠的錢支付我的工資。可是我以 前的公司幾個月前已經倒閉了。 在 file 140 和485 180 天之後公司倒閉。 但是我還存有所有的工資單。請問140 還有沒有希望approve.

我想問題的關鍵 在於在140 和485 同時file的情況
下,file 之後6個月換工作有沒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