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去年第一次來美國,持H1-B簽證,到2006年。我老婆今年2月持H4簽證來的美國,但我們現在才發現簽證官給她的I94表上寫的離境時間是3月份,這是簽證官的錯誤,但我們該怎麽辦?有人跟我說我老婆必須回國重新申請簽證,是這樣嗎?那就意味著我們要承擔簽證官的錯誤。謝謝指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