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婚姻為基礎的親屬移民,或是在某些政治庇護案件審核過程中,移民官懷疑此人是否真的居住在該地址,這種情況下往往不會通過律師或是信件先聯絡,如果電話達到了預期目的(確認此人確實住在此地址,或是沒有此人),那通常就不需要再次聯絡了。 按時IO手裏已經有I-140的apprval notice,沒有必要這樣要求,但是為了穩妥起見,可以主動聯絡一下對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