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前在這裏有位網友,持GC,回國結婚(女方在國內),因為沒有辦法把妻子弄到美國來,他放棄GC,重新申請H1,並給妻子申請H4,等妻子來到美國,再重啟GC申請...這是他當時的計劃,沒有反饋,不知道他是不是這樣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