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回國,然後遞交824轉到廣東領館處理,現在824還沒有approval.這種情況下, 1。如果老公近期回來呆一年半載,在這期間824approval了,還能在美國遞交485嗎?就是說轉到領館處理和遞交485能不能同時進行? 2。如果領館處理,是不是老公拿移民簽證進來,然後申請綠卡?如果這樣,我是不是隻能等老公拿到綠卡,才能以綠卡持有者的配偶身份申請綠卡? 謝謝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