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AP 還是用H4 回國? --- 請問小白兔,皮匠和Radiology
本人持加拿大護照,同時有在美國申請並獲批準的H4. 準備暑期帶小孩回國。現在有個問題,請教小白兔等幫忙解答一下。
1)根據本人情況,是申請AP, 然後用AP 回美國呢?還是不申請AP,回國後在美國 大使館申請H4好呢?
2) 若既不申請AP,又不申請H4,用加拿大護照回國有無風險?通常用加拿大護照入境美國是不須簽證的,但這樣入境,據說將被視為B2入境,會導致485被拒絕。是這樣嗎?
3) 若現在申請AP,七月份回國之前能拿到嗎?如果不行,能否我先會去,AP批下來後寄回去?入境時有否麻煩?不是說入境美國才有紀錄,出境沒有嗎?那審批AP的移民局官員如何能查到人在境外?
4)自己申請AP,與通過律師申請有何不同?是否請律師辦能更快更容易批下來?有無可能申請加急AP?
Thanks a lo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