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PJIANG 和XBT 老師幫忙

請問PJIANG, 小白兔及眾大俠:關於婚姻綠卡及公民

有一朋友幾年前與一老美結婚, 開始是兩心相悅, 不久便開始發生許多問題。 離婚常被提到議事日程上。 記得有人說結婚綠卡三年可以申請公民, 而工作綠卡要五年才可以申請。 如果這位朋友現在離了(綠卡剛拿到兩年), 是否還可以在綠卡三年是申請公民呢? 還有沒有其他應該考慮的問題及負麵影響?

謝謝大家的指教!

所有跟帖: 

如果在入籍前離婚甚至分居,都要滿四年九個月後才能申請入籍 -xiaobaitu- 給 xiaobaitu 發送悄悄話 xiaobaitu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1/29/2008 postreply 16:26:12

謝謝!! -歡樂帽子- 給 歡樂帽子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1/29/2008 postreply 16:28:39

另外,除了時間延長之外, 入籍過程會否有礙?謝謝XBT老師! -歡樂帽子- 給 歡樂帽子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1/29/2008 postreply 16:31:46

隻要移民局不認為婚姻是欺詐,就不會有問題。如果認為婚姻是假的 -xiaobaitu- 給 xiaobaitu 發送悄悄話 xiaobaitu 的博客首頁 (28 bytes) () 01/29/2008 postreply 16:34:55

再次非常感謝!! -歡樂帽子- 給 歡樂帽子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1/29/2008 postreply 16:4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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