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 年 5 月30 號 第140 (nsc eb1a case) 申請, 07 年6 月的rfe, 到現在一點消息也沒有. 律師也說沒辦法. 請問我該放棄,不是重新申請嗎 (律師的建議 但是要重新收費)? 剛看到nsc 有案子是2年鋸掉的eb1a. 越想越害怕. 是不是折磨太久的就是沒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