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加拿大公民,現在美工作多年(H1 身份).我的男友是美國公民.我們想邀請我國內的哥哥來美參加我們的婚禮. 請問 1,我們需要先在美辦好結婚登記後邀請我哥,還是辦好結婚登記前,也就是現在就可以寄邀請信給我哥呢? 2,是以我的個人名義幫我哥辦,還是我和我男友一起出材料幫我哥辦? 3,有辦這樣的簽證的可能嗎? 先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