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上的"無效"觀點值得商榷 - 回複:工作保不住了,緊急請教pjiang老師和小白兔等高手幾個問題!多謝!

來源: 2008-01-23 06:24:41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移民局在一個 memo 中作過說明,I-485 提交 180 天之後,未批的 I-140 是 portable 的。

OP 已經過了 180 天,不用"在I-485階段再回原來申請I-140的雇主那裏工作"。

詳見 http://blog.wenxuecity.com/blogview.php?date=200711&postID=37365#I140pen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