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去公司的海外分公司短期工作,長期的話很難證明在美國境內

來源: 2008-01-21 10:17:59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還有永久性職位,對於非EB-1a和NIW的申請人來說,永久性職位是I-485批準的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