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複:這種情況申請motion to reopen較好,一般2-3個月就會有消息

來源: 2008-01-17 07:01:31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謝謝小白兔!再請問如果我申請motion to reopen, 具體我應該怎麽做呢,另外如果我在申請期間還在美國呆著,那我的status 是aos 還是 unlawful presence? 還有motion to reopen 的是第一個485(eb1b) 還是NIW? 我在申請第一個485(09/12/2006)時,已經out of status 165 天了,第二個485是在06/11/2007 遞交的,這兩個日期之間我的狀態是不是也屬於out of status 呢(我覺得是aos, 而律師說我還是Out of status, 我們覺得他在忽悠),那我245(k) 能用在我的第二個485上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