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呼喚PJIANG大蝦

來源: 2008-01-09 10:24:29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自己先汗一下,俺真是愚笨,問題太多. 謝謝PJIANG耐心指教.

在你的LIST 上寫了"雇傭關係屬特殊職位的證明",我也查了USCIS 網站, 仍不明白是什麽東東? 說一下我的情況, 我用OPT在一個COLLEGE 教書,什麽樣的證明算是"雇傭關係屬特殊職位的證明"?實在太感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