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用AP入境,但法律上H4允許移民傾向,所以VO用移民傾向作為

來源: 2007-12-27 08:21:57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拒簽理由是錯誤的。如果以前沒有B簽證入境滯留等壞記錄,估計這個VO是新手,對有關法律不熟悉。可以準 備一封申訴信解釋,再去簽一次,應該結果會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