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派之前,美 國的總公司要向移民局申 請 N-470,證明此人外派是為了美國的利益,等 USCIS批準後 才可以 去任職 如果是被在中 國的美資企業直接雇用,理 論上那是個在中國注冊的公司,沒有資格為你申請N-4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