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複:謝謝PJ. 拜讀了大作, 請進...

來源: 2007-12-06 17:49:53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我的情況:在舊雇主處I-485 "未交", 而I-140批準.被擂後H1->H4, 3個月後H4->H1.
煩請再確認新雇主可以用舊雇主的I-140 為我遞交I-485.

- 前麵說過了,I-485 是你個人的事,與雇主無關。

交 I-485 表明你願意在拿到 GC 之後為 I-140 Petitioner 工作。又由於有 AC21,你可以換雇主,隻要 I-485 在 180 天之內不批。

當然,新雇主交新的 I-140 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