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給你一點建議。。。
來源:
假博士
於
2004-06-21 20: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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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我悄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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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真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那就撤訴。律師為賺錢,當然不願意撤訴,但這是你的權利。兩個律師在你是否出庭上意見不一,隻是考慮自己能贏官司,並不是為你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