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必要給你先生一個有暴力傾向的罪名。。。

來源: 2004-06-21 19:45:25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在法庭上為了贏得官司可以這麽說,在這兒就沒這個必要了吧。丈夫要不是被逼急了,怎麽會動手打妻子呢。從你報警這一點看,平時你肯定非常不講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