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你媽媽在美國的時間列出來,並寫明從沒有延期過,陳述清楚就行了。 VO可能主觀覺得你媽媽延期過,隻要你在COVER LETTER上把事實解釋清楚就好了。 你也可以把機票存根或是訂機票的ITERNARY複印件附加上。 因為你沒有I-94的複印件,隻能這樣口說了。 其實你媽媽的簽證現在並沒有過期,所以現在申請,也許VO認為是對現有簽證的延期。 她應該在簽證過期後再去申請VISA。 祝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