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證六個月回來一次,多數情況下不會找麻煩。但是久了還是

來源: 2007-11-20 16:06:32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有可能引起注意,如果引起注意就還是有麻煩--以前有一個實際案件,當事人每五個月回一次美國,每次隻呆1-2周,第八次入境時被移民官發現,上法庭後綠卡被取消,理由是法官認為此人實際已經放棄了在美國居住。
所以,六個月回美一次並非絕對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