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有啥好急的?
來源:
Fradio
於
2007-11-19 20:51:39
[
舊帖
] [
給我悄悄話
] 本文已被閱讀:次
既然是冤案,那就把做過的FP證據copy用fax,mail或電話告知CIS不就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