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的情況是這樣的:2002年8月夫妻來美,持F1/F2簽證。2003年12月畢業,同時EAD生效,F1被一家公司雇用,開始工作。2004年4月1日,公司加急辦H1/H4,5月前收到H1/H4批準的正式文件,並將在2004年10月生效。另外,公司SPONSOR辦綠卡。 我想請教各位過來人:我們什麽時候可以申請辦綠卡?因為目前還是F1的OPT階段,可以申請綠卡嗎? 另外,有沒有好的移民律師推薦? 多謝多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