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用EAD能找到工作. 可用了EAD, 身份由H4->AOS, 短登加拿大後回美是不是隻能用AP? 如果不用EAD, H4身份,短登加拿大30天內可直接回來, 也可用AP?
以上我的理解對嗎? 直接回來和用AP哪個更穩妥?
因為AP還沒消息, 感到很猶豫, 現在應該放棄H4 身份嗎? 還是等拿到AP, 或是登陸後再工作?
請教: H4 7月遞I485 PENDING,半年內準備短登加拿大,有EAD, AP PEND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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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一個去加拿大的, 燕子不跟我去了, 兄弟, 我們一起去如何? -我非法我怕誰- ♂ (0 bytes) () 11/16/2007 postreply 13:22:22
• 嗬嗬!小心會回不來美國,變成真的非法喲..... -小燕南南飛- ♀ (0 bytes) () 11/16/2007 postreply 14:18: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