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說說,值得再遞一份EB1嗎?
真是倒黴,2005年9月同時遞交NIW-140 和I-485, 140兩個星期就批了,然後就開始等排期....同時也在等name check. 排期終於等到了,一查name check, 還pending呢。 找FL, senator, ... 最後name check在pending兩年多後clear了,現在case等著處理,又開始排期,真叫人窩火!
現在想再遞一份EB1b, 不知道值不值得?就怕遞上後,EB1又排期了。如果重新遞485,以前的name check結果可以直接用嗎,還是又要來一遍? 可以直接把已經遞交的485轉到EB1上嗎?大家幫出出主意,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