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ly 2nd filer, I485 pending, 已獲 EAD AP, 可是還有一個半月才180天, 但公司急需派人回國工作,太太在這邊用H4讀書。如果 我會國工作,我太太是否可以用AOS PENDING的身份繼續合法留在這裏, 並且繼續 485 PENDING。 另外,CP是怎麽規定的?如果我的職位已轉移到中國,我依什麽理由申請CP?我是 EB2 COMPANY SPONSORED。 URGENT! MANY THANK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