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內的單位已經開了不反對信了,現在

來源: 2007-11-06 15:12:45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是給大使館寄去,需要填寫美國國務院的DS3035表要CASE NUMBER. 我記得在美國國務院的網站上可以說是結婚的理由,有些J-1就是這個理由豁免的,中國大使館也允許用這個理由。
不知道對不對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