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各位老師,去年10月曾經遞交過一次485(包括EAD),給了收據,也作了PF。後來 被不到排期為由退回申請費,沒有退回材料。今年7/2,又一次交了485,收據是給 的同一個A#(這次填表時把上次給的A#寫上了)。前幾天去FP,隻要求打了code2。不 知是不是因為上次作過FP的原因。但是據兔老師講,移民局退款後,就不再保存材 料了。很擔心,請教各位老師幫分析一下。十二萬分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