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你的信息.但是希望你發布前仔細核對不要把錯誤的

來源: 2007-10-29 22:10:29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信息提供給他人.以免別人誤入歧途.

職業類移民十一月正確的排期是:

中國大陸出生的申請人 :

第一優先:有名額
第二優先:2006年1月1日
第三優先:2001年9月1 日

印度出生的申請人:

第一優先:有名額
第二優先:2004年4月1日
第三優先:2001年4月22日

除中國大陸、印度、墨西哥和菲律賓之外的世界其他地區:

第一優先:有名額
第二優先:有名額
第三優先:2002年 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