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不能做法庭的證據,但是I-360的命運是掌握在IO而非judge手裏的

來源: 2007-10-28 19:40:39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隻有I-360批準給她才能帶來綠卡,而這一批準的前提是她受到了虐待,現在她沒有別的受到虐待的證據。
如果I-360沒有批,在隨後的removal hearing中,IJ最多是能批準她一個withholding(99.9%會批),但是她隻能居住在美國,卻拿不到綠卡,要一直等到現在這個孩子21歲才能為她申請,你說應該怎麽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