隻有I-360批準給她才能帶來綠卡,而這一批準的前提是她受到了虐待,現在她沒有別的受到虐待的證據。 如果I-360沒有批,在隨後的removal hearing中,IJ最多是能批準她一個withholding(99.9%會批),但是她隻能居住在美國,卻拿不到綠卡,要一直等到現在這個孩子21歲才能為她申請,你說應該怎麽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