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離境的時間不能超過合理的限度,否則AP雖然批準,但是I-485

來源: 2007-10-28 14:44:12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批準會有問題。(隻要I-485還在pending,AP就一定批)
比如,你的雇主sponsor你一個在美國的永久性職位,但是你一次就離境半年,你認為IO會相信你在美國真的有一個永久性職位嗎?就是臨時性職位也不可能啊!
隻去加拿大的話,H-1 holder30天以內可以不用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