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已有的跟移民局打交道的經驗看,還是得做好最壞的準備的。萬一收信的一看已過期,就直接原封不動地寄回來了呢?或者移民官一看已過期,就沒有人性地直接拒了呢?如是以上任一情況,該如何應對?有沒有過往的案例可以借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