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需要去告他,除非你的目的是要他坐牢,而且如果沒有暴力
事實,也很難定他的罪。
他拿走照片和機票沒有用,流產記錄醫院的電腦裏麵有,他想刪也刪不了,另外孩子的DNA驗血報告比那些都更有說服力。I-360除非證據非常充分,否則是會被麵談的。移民官會考慮兩個事實:1,婚姻是否真實 2,是否受到了虐待 你的情況證明前者應該問題不大,後者有一定困難,心理學家的報告很可能對你有幫助,但警察的報告幫助不大。
如果移民官拒絕I-360,你可能會在J1過期後被納入遞解程序,屆時你必須出席移民法官聽證,但90%以上法官會批準你一個取消遞解令(因為你的baby將因此蒙受極大困難),之後你可以在美國無限期居住,直到你的孩子21歲可以為你申請移民,這期間你可以每年獲得沒有限製的工作許可,但就不可以離開美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