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情況也可以申請I -360(受虐待配偶),千萬不要打胎,否則

來源: 2007-10-26 15:44:27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會給他可乘之機(比如一口咬定孩子不是他的等,如果打掉了,一來死無對證,無法確定你們婚姻的真實性,二來也會減少移民局或是移民法官對你的同情程度)
I-360審批程序開始後(指收到移民局收據後)你就可以離婚,不會對審批有影響,另外如果沒有他虐待你的充分證據,也是不容易批準綠卡,但是如果有個美國出生兒童,基本上不會被遞解出境,將來還可以有機會申請其它類別的綠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