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勿誤導

來源: 2007-10-25 12:24:42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加拿大公民允 許豁免簽證入境的情況僅限於visit目的,現在樓主的I-94是TN/TD身份,工作丟失即刻out of status,如果按照你講的再stay within USA six months,他們就要受三年禁止入境的限製
1996年移民改革責任法案在逾期居留 超 過180天後三年 /十年不準入境的限製 ,對加拿大公民並無豁免,唯一規定不受此限製的是 外交人家 ,18歲以下青少年和政治庇 護獲得批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