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幫忙:老公失業,TN作廢,太太和孩子的TD也做廢,
老公失業,TN作廢,太太和孩子的TD也做廢,應在多長期間找到工作保持合法?如果一個月後才找到,申請新的TN/TD 時候,是否會影響以後的綠卡申請?如果要出境,再陸路以旅行身份進來,孩子上學,旅行身份上學是否不合法了?是否影響以後綠卡?是否可以申請F1?總之如何操作才能保持合法?萬分謝謝!
老公失業,TN作廢,太太和孩子的TD也做廢,應在多長期間找到工作保持合法?如果一個月後才找到,申請新的TN/TD 時候,是否會影響以後的綠卡申請?如果要出境,再陸路以旅行身份進來,孩子上學,旅行身份上學是否不合法了?是否影響以後綠卡?是否可以申請F1?總之如何操作才能保持合法?萬分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