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剛知道我的綠卡被批準,想替老公申請境外審批的485(在加拿大), ---那叫移民簽證,不叫485 我是EB1b的主申請人,是否意味著在老公的485未被批準之前,我最好還堅守在原來的工作崗位? ---原則上沒有太大關係,當然堅守在原來的工作崗位最保險 我不能去加拿大工作? ---不行 在美國境內換工作可以麽 ---可以,但要半年以後才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