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雖然注冊公司,但是你沒有強調與母公司得從屬關係,或者說你根本沒有雇傭美國人,也沒有從母國派來財務人員。隻憑借你的個人資料,沒有公司的財務包報告,911後已很難滿足移民局的要求。對於國內的母公司公司而言,也需要有足夠的業績。況且你人在美國,移民局很懷疑你的真實目的。目前合法的經營自己的公司容易,以合法的身份去經營這家跨國公司就難了。 以上, 僅供參考。 WAS A L-1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