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辦綠卡準備文件的時候發現我的護照過期了,因為要趕7月這一波,所以就用過期護照的複印件申請了140和485,同時去申請了新護照。140和485的收據前幾天拿到了,今天也收到了新護照。 請問我現在是應該主動把新護照複印件寄去移民中心呢,還是等他們的通知? 另外我老婆今天收到了工卡,這是不是意味著我的140批了?如果未批,她去工作會不會有問題? 謝謝!再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