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問收音機和小燕南南飛
上次問過持H1B能不能同時在兩個公司工作的情況,二位回答的有點出入。再把情況重複一下:
我在A公司工作,並申請綠卡,485遞上去兩個月。由於種種原因,我需要去B公司工作,B公司同意H1B Transfer。為了綠卡的緣故,A公司繼續雇用我。
問題是我能不能同時在兩個公司工作,而且保持綠卡的申請呢?
小燕南南飛說沒問題,收音機說有問題,讓我先不要Transfer。但不Transfer又如何在B公司工作呢?
是不是H1B一旦Transfer了,就得重新申請綠卡?能否用TN1在B公司工作?
多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