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開始辦綠卡時公司還沒這個Policy, 我支付了所有相關費用。所以不用退錢給公司。 我門公司有兩千多人, 外國人辦綠卡的至少有十幾個,公司應該不會因為我而影響在移民局的信譽。 另外我律師說485 交了之後180天就可以跳槽。AC21既然485都可以, 為什麽綠卡批了反而不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