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485問題

來源: 2007-10-08 13:43:50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遞交綠卡申請時,老公是主申請人。現在卡在NC上。寫了信給first lady, senator。得到FBI回信,說我的NC早結束了,老公的還在查。並說沒法加快!!

聽朋友說 file 485後,就是單獨案例了,不分主申請人了。怎麽我的似乎還得等我老公的NC才行啊?

如File WOM, 以我們倆兒名義,還是以老公個人名義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