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請問因費用錯誤而導致的退件問題 - 被律師氣死
8月12號 EB2 的140/485/AP/EAD (我和太太 兩人一起的, 太太的沒140表) 一起寄往TSC. 寄之前用EMAIL兩次問律師是否140費用漲了, 都沒理。 我們就認為她知道費用的事。
結果剛才收到律師賬單(內無如何說明及信), 要140的新增費用部分及9月11號用FEDEX寄件的費用 ($45.98)。 聯係不上律師。 估計是材料被退了回來, 9月11 號又重新寄出。 如果是這樣的情況, 請問是隻退140一樣, 還是140, 485, AP,EAD 一起退回? 有什麽樣影響?
多謝回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