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複:以前基本上沒有這種情況,從寄出申請到移民局收據到最多兩周

來源: 2007-09-30 09:03:12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GOSH! APPEAL或上述, 都不是我所希望見到的. 那得花多長時間. 現在事實是在RECEIPT上確認的時間我不在美國境內. 與律師聯係, 他堅持沒有任何問題. 我不知道我是否現在需要采取一些補救措施, 以免等到最後一分鍾悔之晚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