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2, 06年12月28號 RD, 07年8月中RFE寄來, 07年9月18號他們收到補充材料, 07年9月25號收到批準的email. 好像比一般的6個月處理時間要慢了一些。 現在想請問大家 140批件會寄給本人 還是 寄給律師?多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