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我老婆的485和131申請被退回了!!!!!!
我和我老婆在7月26日一起寄出了綠卡申請,7月27號TSC收到了我們的申請。
我是主申請人,NIW,材料包括I140,485和131。我老婆的材料包括485和131.我們用同
一個包裹寄去的。
昨天早上查銀行帳號,發現我的check在20號都被cash了,也有號碼。但老婆的沒有。
結果今天發現我老婆的材料被退回來了,該死的CIS給了兩條原因
(1)485應該和140 petition 或receipt notice 一起交。
(2)申請費數目不對,應該按7月30號之後的標準收費。
我們現在都不知道該怎麽辦才好了。我們明明是一起寄過去的,他們硬說沒有。另外我
們看表上都有他們的蓋章的收到日期,是7月27日,她們甚至分別在485和131表上都寫
的金額應當是$395和$170。就是所有材料的最前麵他們附了三頁紙說明退的理由。
請大家出出主意,我們現在應當怎麽辦才好?我想周一打電話給CIS,但甚至不知道是
哪一個號碼。和他們argue能成功嗎?有誰有過和他們argue的經驗呢?
多謝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