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庭上裝聽不懂 英文,隻“看件簽字”,... 回複:狐狸出庭記!

來源: 2007-09-20 16:24:25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在法庭上裝聽不懂英文,隻“看件簽字”,不管怎樣不能提倡。非上策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