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交485申請 到現在剛好3個月, 老公的公司昨天早上突然宣布要將 他所在的部門賣給另一家公司. 對方公司希望能接收整個部門, 包括 他們這些人. 現在問題來了: 假如選擇去新公司, 那麼485的申請需要重新來過嘛? 假如說整個買賣過程完成的時候正好485申請到了180天, 那個時候可以選擇 用EAD工作, 那還有可能保持H-1嘛? (老公的H-1 2009年到期)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