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倆PD不同,應該FILE兩次嗎?

來源: 2007-09-17 20:01:50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兩人都是EB2。我的pd是06年9月份。我LG的是04年2月份。

今年6月底他隨我一起遞了485的申請。申請遞上去幾天之後他的Labor Certificate就被批準了,也就是說他那邊也可以FILE I485了。

鑒於他的PD比我得早很多,我在想我們是不是應該隨他再申請一次?可是律師說不建議有兩個case同時pending,會造成delay。可是如果等我這邊的,不知道多久才CURRENT。有沒有XDJM有類似情況的?應該怎麽辦呢?